为更好地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强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宁海县民政局“三化”合力,压实社会组织重大活动和事项报告制度。
一是优化报告事项,报告主体在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础上新增基金会,全面覆盖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各类组织;扩大事项内容,如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或重新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等情况均需作为重大事项向民政部门报备,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截至目前,共11项重大活动和事项内容需进行报备。
二是简化申报流程,社会团体向县民政部门报备的,只需提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待预审通过后下载相关资料交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再将资料上传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即可,全程只需跑一次,避免了因资料不齐全而重复跑的问题。流程简化后,办事时间可以缩减40%以上。
三是强化治理效能,将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社会组织年检的重要内容和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对不按规定事先报告、不办理备案或报批手续的,隐瞒重大活动,不如实报告,拒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以及借举办活动的名义乱收费、乱摊派的,经查实后,登记管理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共19家社会组织完成重大活动及事项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