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全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宁波成功获评“省平安市”,平安创建实现“十七连冠”。与此同时,海曙区、江北区捧得全省首批二星平安金鼎,鄞州区、宁海县捧得省一星平安金鼎。
2004年,浙江省委作出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2005年起,省委、省政府每年开展平安市、县(市、区)创建命名工作,对平安市、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并授牌。对连续3年达到平安市、县(市、区)标准的授予平安鼎;对连续6年、9年、12年、15年、18年达到平安市、县(市、区)标准的,分别授予平安铜鼎、平安银鼎、平安金鼎、一星平安金鼎、二星平安金鼎。
如何才能在平安创建的过程中不断“摘鼎”?过去一年间,我市上下开足马力,各地各部门以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更加突出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要求,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平安宁波”建设添砖加瓦。
据统计,2022年我市平安建设、风险防范、矛盾化解、社会治理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9.9%、18.2%;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2.9%和36.2%,连续第18年保持“双下降”;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