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在杭州召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佘新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讨论了《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改革各牵头单位汇报了相关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及下一步举措。
佘新荷指出,2022年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进一步健全未保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构建家校社联动协同育人新格局,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进一步筑牢关爱保护防线,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佘新荷强调,2023年要共同落实好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任务,特别是两项重点工作。一是推进《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认真研究,切实把握浙江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要求,在条例中充分体现浙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色和辨识度。二是推进“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改革,各牵头单位按照改革任务职责分工,细化措施,积极推进,争取今年形成一批政策性制度性改革成果。
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